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安徽富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按照中国法律及我公司相关程序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次处置基准日为2024年3月31日,拟处置债权资产涉及本金40,972.99万元、利、罚息及复利3,286.17万元、垫付费用2.00万元(债权人主张权益时最终以债权基础合同或法院判决为准)。拟处置债权资产共计1户,主要在安徽省地区。具体债权资产详情如下:
表中数据计算截至2024年3月31日,单位:万元

注:上述安徽富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为原始债权机构转让的本金金额,利息金额按照安徽省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2021)皖民终1251号)进行计算,一审判决((2021)皖01民初1042号)和终审判决((2021)皖民终1251号)的本金差额(28,276,487.20元)的主张权利随本次行为一并处置(权利可否实现以相关法律法规等为准)。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债权资产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请以届时处置公告或交易公告为准。如需了解资产的详细情况,请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
有受让意向者请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田先生、朱先生。
联系电话:010-66568013/18795805710、13837062073。
电子邮件:tianlei@galaxyamc.com.cn、zhujunyuan@galaxyam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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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33。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邮箱:xfjb@galaxyamc.com.cn(纪委办公室)。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