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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之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公告

202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金复〔2025〕269 号),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与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银河金控”)签署了《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银河金控以货币方式以公司评估值为基础向公司支付增资款5.9亿元,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 号)和我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基本规定》,本次交易构成我公司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重大关联交易。

 

一、交易对手情况

注册名称: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89058.38万元

法人代表:刘志红

设立时间:2005年08月08日

经营范围:证券、基金、保险、信托、银行的投资与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持股比例:持有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5.00%股份

 

二、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银河金控以货币方式向公司进行增资符合监管导向和制度要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财政部及金融监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增资的规定要求,完成了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备案、征询股东单位增资意向等工作,交易具有合规性。

银河金控以货币方式以公司评估值为基础,向公司支付增资款5.9亿元,符合《公司法》相关要求,交易具有公允性。

本次交易为落实上级单位要求,由银河金控向我公司进行增资,交易具有必要性。

 

三、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重大关联交易于2025年3月1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3月21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批准。

 

四、交易对我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风险可控,本次增资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银河金控单方面进行,未存在增资方为新出资人或变更注册资本后新取得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情况发生,对我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无不良影响。同时,注册资本的增加,有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提升融资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